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5年12月20日-23日在解放军双峰滑雪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呼伦贝尔市、解放军。
三、竞赛项目:
男子:20公里、10公里、 12.5公里追逐
女子:15公里、7.5公里、10公里追逐
四、参赛办法:
(一) 参加资格:
必须持有2005/06年度冬季两项运动员注册证。
(二)各单位工作人员按参加运动员人数4比1的比例配备。
五、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2000年审定的冬季两项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录取前6名,前3名发奖牌。
(二)统计每项射击命中率之和,并在命中率达到90%以上者之中评“最佳射手”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报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滑雪一部(地址:北京市首都体育馆滑雪一部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351325)和解放军双峰滑雪场(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大海林林业局解放军滑雪场 邮编:157125 电话:0453-7410701、7410702)。
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竞赛长于赛前5天,参加单位和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
八、裁判员:
技术代表和竞赛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参加单位可以提前15天到赛场训练,承办单位将协助妥善安排食宿、交通,开放场地。费用自理。
(二) 竞赛日程:
日期 男子 女子
12月20日 10:00 10KM 13:00 7.5KM
12月21日 10:00 12.5KM 13:00 10KM
12月23日 13:00 20KM 10:00 15KM
注:如天气变化,竞赛日程可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