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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越野滑雪冠军赛竞赛规程

2005-08-08 21:23:00 中国滑雪协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3月29日-4月4日在解放军双峰滑雪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黑龙江省雪上训练中心、哈尔滨市、伊春市、黑河市、鸡西市、呼伦贝尔市、解放军。

三、竞赛项目:

男子
女子
 15公里传、短距离/自、
10公里传、10公里自/追、
4X10公里接力、
成年50公里自集体出发、
青年30公里自集体出发
10公里传、短距离/自、
5公里传、5公里自/追
4X5公里接力、
成年30公里自集体出发、
青年15公里自集体出发

(除接力项目外,每站各项均为积分项目)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必须持有2005/06年度越野滑雪运动员注册证。
2、不参加锦标赛的运动员(兼冬季两项运动员除外)不能参加冠军赛。
3、经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核准出国执行任务而未参加锦标赛的运动员可参加冠军赛。
4、上年度青年组全能总积分前3名运动员可参加成年组的比赛。
(二)年龄规定:
青年组男、女须为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者。
(三)参加项目:
1、成年、青年组分组抽签,成年在前青年在后一并出发;比赛成绩按男子成、青年组,女子成、青年组分组排名。
2、短距离比赛不分成、青年组别。
3、各单位参加接力项目队数不限。
(四)各单位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比1配备。

五、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六、积分办法:         

各单项比赛的前15名可分别获得积分,具体积分办法: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得分
25
21
19
16
13
10
9
8
7
6
5
4
3
2
1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前8名、接力前3名予以奖励,前3名发奖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与报到:

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报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滑雪一部(地址:北京市首都体育馆滑雪一部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351325)及解放军双峰滑雪场(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大海林林业局解放军滑雪场  邮编:157125 电话:0453-7410701、7410702)。
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竞赛长于赛前5天,参加单位和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名。

 九、裁判员:

    技术代表及部分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一) 参加单位可以提前15天到比赛场地训练,承办单位协助妥善安排食宿、交通,开放场地。费用自理。
(二)竞赛日程:

日期
时间
男子
时间
女子
3月29日
9:00
15KM传
10:30
10KM传
3月30日
9:00-9:45
10KM传
10:00-10:45
5KM传
13:00-13:45
10KM自/追
14:00-14:45
5KM自/追
4月1日
9:00-9:30
短距离/自/资格赛
13:00-13:30
短距离/自/资格赛
9:40-10:10
短距离/自/1/4决赛
13:40-14:10
短距离/自/1/4决赛
10:20-10:50
短距离/自/半决赛
14:20-14:40
短距离/自/半决赛
11:00-11:20
短距离/自/决赛
14:50-15:10
短距离/自决赛
4月2日
9:00
4X10KM接力
11:00
4X5KM接力
4月4日
9:00
成年50KM自
青年30 KM自
11:00
成年30KM自
青年15KM自

  注:如天气变化,日程可作调整。
(四)附短距离比赛组织指南
1.报名
参赛者名单须至少在领队会议3小时前递交。
2.资格赛
所有选手均参加。按国际比赛规则,资格赛的抽签在领队会上进行。对于所有参赛选手,资格赛的出发同个人比赛一样,出发间隔按15秒、20秒或30秒进行。前16名选手获得短距离比赛1/4决赛资格。资格赛的计时按百分秒计算。如比赛时间相同,参赛选手将按已获得的积分排序。在成绩公报上,比赛时间相同的选手将获相同的排名。在资格赛和1/4决赛中间将举行一次短的领队会议。
3.1/4决赛
设四个组别(Ⅰ、Ⅱ、Ⅲ、Ⅳ),每组4人同时出发。根据资格赛的排名,来决定分组和出发顺序。分组方式如下:
Ⅰ:1、8、9、16    Ⅱ:4、5、12、13
Ⅲ:2、7、10、15   Ⅳ:3、6、11、14
出发道次按资格赛的成绩排定。各组间出发间隔为5分30秒。1/4决赛各组的前2名选手进入半决赛。
4.半决赛
设两个组别(Ⅰ、Ⅱ),每组4人同时出发。分组方式为:
Ⅰ:1/4决赛中第Ⅰ、Ⅱ组的前2名;
Ⅱ:1/4决赛中第Ⅲ、Ⅳ组的前2名
出发道次按1/4决赛成绩排定。每组出发间隔为5分30秒。
5.决赛
半决赛每组的3、4名进入决赛的B组,决出短距离比赛的第5-8名;每组的前2名进入决赛的A组,决出短距离比赛的第1-4名。
根据资格赛比赛时间,1/4决赛每组的第3名将在成绩公报上排第9-12名,每组的第4名将在成绩公报上排第13-16名。
6.雪板标志
对雪板标志不做限定。
7.线路
单圈长度:0.4-1.8km 总爬坡(MT):0-60m
比赛距离:0.8-1.8km 总爬坡(MT)应近似于:
15m(单圈0.5km)
30m(单圈1.0km)
45m(单圈1.5km)
线路宽度:6-10m
在终点前为了降低选手的滑行速度,应在线路最后100米前设计一个小上坡或一个湾道。
8.场地
在场地附近须有一个取暖房或帐篷,选手可在此等候各轮次比赛。
9.终点
3条通道,对于自由技术,每条道3m宽;对于传统技术,每条道1.5m宽。
通道的长度:--起点  至少60m
            --终点  至少80m
10.日程
资格赛和决赛各轮次应在同一天进行。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间应计划好适宜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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