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2月21日-26日在吉林省长白山滑雪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黑龙江省雪上训练中心、哈尔滨市、伊春市、黑河市、鸡西市、呼伦贝尔市、解放军。
三、竞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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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青年男子 |
成年、青年女子 |
|
短距离/自、
10公里传、10公里自/追、
30公里传集体出发、
50公里自集体出发(仅限成男) |
短距离/自、
5公里传、5公里自/追、
15公里传集体出发、
30公里自集体出发(仅限成女) |
(除接力项目外,各项均为积分项目)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必须持有2005/06年度越野滑雪运动员注册证。
2、上年度冠军系列赛青年组全能总积分前3名运动员可参加成年组的比赛。
(二)年龄规定:
青年组男、女须为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者。
(三)参加项目:
1、成年、青年组分组抽签,成年在前青年在后一并出发;比赛成绩按男子成、青年组,女子成、青年组分组排名。
2、短距离比赛不分成、青年组别。
(四)各单位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比1配备。
五、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六、积分办法:
各单项比赛的前15名可分别获得积分,具体积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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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得分 |
25 |
21 |
19 |
16 |
13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各单项比赛获得的个人积分计入本年度积分中。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发奖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与报到:
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报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滑雪一部(地址:北京市首都体育馆滑雪一部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351325)和吉林省雪上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792号 邮编:130022 电话:0431-5692675)
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竞赛长于赛前5天,参加单位和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名。
九、裁判员:
技术代表及部分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一) 参加单位可以提前15天到比赛场地训练,承办单位协助妥善安排食宿、交通,开放场地。费用自理。
(二)竞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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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男子 |
时间 |
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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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
9:00-9:30 |
短距离/自/资格赛 |
13:00-13:30 |
短距离/自/资格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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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0:10 |
短距离/自/1/4决赛 |
13:40-14:10 |
短距离/自/1/4决赛 |
|
10:20-10:50 |
短距离/自/半决赛 |
14:20-14:40 |
短距离/自/半决赛 |
|
11:00-11:20 |
短距离/自/决赛 |
14:50-15:10 |
短距离/自/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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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
9:00-9:45 |
10KM传 |
10:00-10:45 |
5KM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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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45 |
10KM自/追 |
14:00-14:45 |
5KM自/追 |
|
2月24日 |
9:00 |
30KM传集体出发 |
11:00 |
15KM传集体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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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
9:00 |
50KM自集体出发 |
11:00 |
30KM自集体出发 |
注:如天气变化,竞赛日程可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