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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全国单板滑雪冠军系列赛竞赛规程

2004-09-30 00:46:17 中国滑雪协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05.1.20-23日在沈阳体育学院举行。

第二站:2005.1.26-28日在长春莲花山滑雪场举行。

第三站:2005.2.1-3日在黑龙江亚布力滑雪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黑龙江省雪上训练中心、吉林省雪上运动管理中心、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哈尔滨市、沈阳体院、哈尔滨体院。

三、竞赛项目:

1、    U型场地单板雪上技巧的规定动作。

2、    U型场地单板雪上技巧的个人自选动作。

3、    U型场地单板雪上技巧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

四、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报名队数不限。

(二)男、女队均由4人组成。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委育总局审定的2004年U型场地单板雪上技巧竞赛规则》。

(二)竞赛具体内容

1、个人规定动作:在一轮竞赛中要求完成两个Basic Air(前刃和后刃空中转弯)、一个Indy air(抓扳动作)和Frontside360°(前刃转体360°动作)。

2、个人自选动作:依据竞赛规则执行。

3、分别设男、女团体总分奖:男、女团体总分的名次由每个队的最佳名次的三名运动员,在个人规定动作和个人自选项目中的竞赛名次所获得的积分之和的多少来决定,得分多者名次在前。积分和积分统计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竞赛方法:

1、个人规定动作:参赛各队的4名运动员,每人将进行二轮比赛,取最佳一轮比赛成绩为有效成绩。

2、个人自选动作:按规则规定的预赛和决赛方式进行。

3、竞赛前一天进行正式练习。

(四)竞赛日程由承办单位具体安排。

(五)参赛经费自理。

六、积分办法

   具体积分办法执行1992年修订的《雪上项目年度积分实施办法》(即每站比赛各项目排名前15名运动员的名次得分分别为:25、20、15、12、11、10、9、8、7、6、5、4、3、2、1,15名以后的运动员名次得分以0.05分递减)。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金牌:男、女各设三块金牌,具体为:个人规定动作,个人自选动作和团体的冠军。

录取名次和奖励:个人规定动作,个人自选项目分别奖励前6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和颁发获奖证书。团体分别奖励男、女前三名队的四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赛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敢斗奖(奖状)

八、报名与报到:

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滑雪二部及以下单位:

第一站:沈阳体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1号沈阳体育学院竞技体校 

邮编:110032    电话:024-86930864

第二站:吉林省莲花山滑雪场

地址:吉林省磐石市莲花山滑雪场

邮编:132304     电话:0432-5935196

第三站:黑龙江省冬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28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91251

逾期报名,以不报名论。

竞赛长于赛前5天,参加单位和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九、裁判员:

技术代表、评分裁判员、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一)参加单位可以提前5天到赛场训练,承办单位协助妥善安排食宿、交通,开放场地。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报到时每人自交参赛报名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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